嘉陵江的眼泪 发表于 2024-5-2 10:51

广安廉响丨武胜县:“失而复得”的冬春救助资金

广安廉响丨武胜县:“失而复得”的冬春救助资金


图为武胜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对金牛镇老街村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入户核实。赵利 摄
“得知县纪委监委找我的消息,我感觉犹如晴天霹雳、天昏地转,该是组织找我算账时候了……”在广安市留置中心,武胜县鼓匠乡原党委书记潘某精神萎靡、形容枯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
早前,武胜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鼓匠乡冬春救助资金的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决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年初,村干部给我发了一笔冬春救助款,共5000元钱,后面村干部又找到我,说要退回去。”面对前来了解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鼓匠乡一村民表达了心中的疑惑,“后面过了几个月时间,又悄悄地来退给我,还喊我不要给别人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该乡接受冬春救助的群众也反映存在类似情况。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在群众拿到救助款后,村干部却将其强行收回?又为什么在几个月后,村干部又将救助款返还给村民?
调查组首先从救助资金享受人入手,通过核查流水、实地走访等方式,很快掌握了潘某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证据,潘某被采取留置措施。随即,潘某套取冬春救助资金的问题渐渐揭开了面纱……
“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肆意妄为套取专项资金影响是恶劣的,教训是深刻的。”潘某认为鼓匠乡冬春受灾群众较少,部分救助资金可以另作他用。
“村干部负责上报相关资料,待救助款项拨付到相应村民后,再由村干部从村民手中将资金收回。”潘某本以为只要做得“牢靠”,相关村干部打好掩护,就没人会注意到,更不会“出事”。
此后不久,因有人举报,潘某担心东窗事发,又决定将收回的资金,发放给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村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经查,潘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0.79万元。潘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9月,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月,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武胜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该案作为警示教育教材,持续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和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开展乡村振兴和困难群众救助专项监督不断走深走实。(杨洋)


来源: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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